2010年新疆第二届高级二手车评估师培训班将于7月份在乌鲁木齐市举办,今年仅此一期,现在开始接收报名,咨询电话:0991-2835253
新疆第二届高级二手车评估师培训班招生简章
一、 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职业资格培训人员要符合《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国家职业标准》对本职业所规定的申报条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照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取得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 培训、考核方式:
培训采取自修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自修40课时,集中培训10-12天(不低于80学时)。考核内容为《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掌握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理论知识采取笔试方式,技能考核采取论文评阅和答辩方式。高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要具有较高的知识和技能水平,参训前要撰写一篇作为技能考核的论文,字数不低于4000字(论文参考题目见附件1)。经培训考试、考核均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全国统一的《高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由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将原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注册证》换发成《高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注册证》。
三、 报名办法
针对本职业特点及从业人员实际情况,报名工作将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与国家职业资格工作委员会旧机动车鉴定估价专业委员会审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报名者要经本人单位同意,填写“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注册表一式三份(见附件3),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0张,并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打印论文四份(传真无效)和论文磁盘拷贝一并寄到旧机动车鉴定估价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收到报名资料和论文后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通知入学;初审未通过者,须重新申报。
四、 报名时间及通讯地址:
凡报名参加培训者须提前申请,并提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旧机动车鉴定估价专业委员会。对二手车鉴定评估从业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和考核鉴定是保证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公平、公正的基础,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此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训。
开学时间:7月9日;考试时间:7月18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新华南路288号2楼211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手车流通行业协会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电话:0991-2835253
联系人:魏云珊
网址:www.xj2cars.com
附件1:
高级课程论文参考题目
1. 鉴定评估业务案例分析;
2. 涉及法律纠纷时的业务案例;
3.二手车鉴定评估方法探讨;
4.事故车的鉴定评估;
5.二手车鉴定评估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6.各种专用汽车结构价值比探讨;
7.二手车鉴定评估与其他资产评估的主要区别;
8.海关罚没车辆的评估;
9.机动车价值损耗特点及趋势;
10.二手车鉴定评估与二手车贷款业务;
11.二手车鉴定评估在二手车拍卖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12.关于二手车残值研究方面的观点和见解。